国家级装配式基地企业奖励200万元 深圳光明区印发《光明区支持建筑科技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近日,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印发《光明区支持建筑科技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共分为七章十九条措施,瞄准“创新”“绿色”“质量”“协同”四个扶持方向,完善建筑业发展环境“支撑”,支持光明区建筑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提质增效、上下游协同,其中提出支持建筑绿色低碳发展。
支持绿色低碳城市建设,鼓励企业参与区内绿色低碳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运营管理等全过程,区内新建大型公共建筑、政府投资及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光明凤凰城及光明科学城核心区新建项目,全面按照绿色建筑国家二星级及以上标准设计、建设、运行。鼓励区内工程项目优先采用绿色建材和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产品。
对认定为深圳市绿色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认定为深圳市近零碳排放企业试点、获得绿色产业企业或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物业管理企业其位于区内的物业项目认定为深圳市二星级和三星级绿色物业管理项目的,分别给予20万元和50万元奖励,每个企业每年度最多奖励1个项目。
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区内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按要求实施装配式建筑,推动新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用装配式技术。鼓励企业依托区内工程项目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应用、部品生产、科研教培等活动,培育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15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支持建筑业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区内新建工程项目全面应用BIM技术。鼓励企业开展BIM、CIM软件研发与应用。企业研发的BIM可视化系统、智慧工地管理系统、智能设计管理系统、智能协同管理系统等已实现产业化并投入使用的产品,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2000万的,给予30万元补贴;下一年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以上,再次给予50万元补贴奖励。
推动建筑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企业建立劳务管理、材料采购、数字化协同设计、项目协同管理等建筑产业互联网应用平台。对用户企业数量50家以上且平台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用户企业数量达到100家以上且平台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再给予1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