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人才公寓、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新建项目应逐步推广装配化装修
9月13日,苏州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苏州市2022年度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要点》。
要点明确,各地要采取积极措施和推进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确保到 2022 年底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37%,鼓励采用全装修的居住建筑试行装配化装修,人才公寓、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新建项目应逐步推广装配化装修。
政府投资(含国有投资)公共建筑项目,应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造,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以上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资规部门在土地出让前,应征询同级住建部门对装配式建筑的要求,各地住建部门对同一地块中符合第一条预制装配率要求的建筑应不低于该地块地上建筑总面积的40%;住建部门应在施工图审查环节要求设计单位提供项目预制装配率的计算书;建设单位应在市装配式建筑平台上进行公开申明。上述项目中单独建设的构筑物和配套附属设施(如垃圾房、配电房、传达室等)可不执行装配式建筑规定。
除此之外,鼓励装配式建筑工程设计中采用正向设计、系统集成设计,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设计引领作用;加快BIM技术应用,提升装配式建筑数字化、信息化、集成化水平;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
支持预制装配率高、采用装配化装修技术、采用 BIM 技术的工程项目,申报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鼓励我市符合条件的建筑产业现代化产业园区、生产基地申报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园区。
2022年全市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和人才培训任务计划表